以高标准市场体系助力经济特区高质量发展
原标题:以高标准市场体系助力经济特区高质量发展
40年前,我们党和国家作出兴办经济特区的重大决策。40年来,深圳、珠海、汕头、厦门、海南5个经济特区不辱使命,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历史进程中谱写了勇立潮头、开拓进取的壮丽篇章,在体制改革中发挥了“试验田”作用,在对外开放中发挥了重要“窗口”作用,成为改革开放的“先行者”和“排头兵”。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经济特区亦要承担起新的历史使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使世界正经历的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变化,保护主义、单边主义上升,世界经济低迷。国内发展环境也经历着深刻变化,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创新能力尚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在此背景下,经济特区要继续推动改革开放实现新突破,形成更高层次改革开放新格局,实现自身的高质量发展,特别是要在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进程中发挥作用。其中一项重要的工作,就是在推动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实践中,为全国提供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并将其作为“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在“完善公平竞争制度,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生产许可制度,健全破产制度”等方面作出重要部署。应该看到,市场体系是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必要条件。构建高标准市场体系,是更好适应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必然选择,有利于更好激发创新活力、培育发展新动能,有利于不断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促进经济结构持续优化,有利于切实推动经济发展的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这也是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题中应有之义。
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环境最为活跃、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最为前沿的地区,经济特区率先开展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探索与实践,以高标准市场体系推动经济特区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具体来看,可在以下几个方面切实发力:
一是着力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完善公平竞争制度。要优化有利于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的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使企业家形成长期稳定发展预期;更好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在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上取得新突破;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更多提供优质公共服务,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支持企业更好参与市场合作和竞争,切实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税赋负担、融资成本、物流成本等。
二是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是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的内在要求,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在实践中,经济特区要不断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促进要素自主有序流动,提高要素配置效率,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造力和市场活力。特别是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畅通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流动渠道,保障不同市场主体平等获取生产要素,推动要素配置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
三是在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上发力。经济特区大多毗邻国际市场、背靠国内市场,长期作为我国对外开放的窗口。新形势下,经济特区要更好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不断扩展对外开放的深度和广度,依托自身在区位、政策、产业和制度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对接高标准的国际贸易规则,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吸引全球人才、资金、产业等优质要素资源集聚,在开放的国内国际双循环中形成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与此同时,要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推动完善更加公平合理的国际经济治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