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法院:为深圳经济特区建设提供司法服务
40年前,深圳经济特区正式建立,这座因改革而生、因开放而强的城市,缔造了一个又一个举世瞩目的发展奇迹。40年风雨兼程,深圳法院积极适应特区发展,着眼促进公正司法,增强司法公信力,为特区的建设发展保驾护航。
大鹏一日同风起
深圳法院的创业历程是伴随着《春天的故事》开始的。1979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宝安县成立深圳市后,原宝安县人民法院亦随之撤销,成立深圳市人民法院。1981年3月深圳市升格为副省级市后,深圳市人民法院也于1982年1月1日随之撤销,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此成立,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
“成立之初,全院只有3排简易的平房,不足100平方米的办公场地,条件非常简陋。那时,每当集中开会,干警们要自带座椅,聚集在‘竹棚礼堂’。案件开庭审理时,还得找别的单位借房子、借场地。”93岁高龄的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任院长李曼在受邀为全市两级法院青年党员们讲党课时,回忆起当初的情景说。
就是这样简陋的“竹棚礼堂”,肩负起了党和国家的历史使命。彼时的特区,处在两种法律体系及社会制度的交汇点和临界线上,国营、私营、合营、外企等多种经济模式共存,国内国际、境内境外中涉及的刑事、民事、行政、经济、房地产等各种矛盾纠纷和案件纷至沓来,新的课题不断涌现,这一切都需特区审判机关作出回答。
“几乎每天都要面临新的难题,找依据?当时的规定没有涉及。找类案?国内没有一起。怎么办?作为特区法院,我们拿出‘敢为天下先’的勇气和胆识,借鉴和运用大量国外、境外的有益做法,向国际惯例靠拢,?下转第四版 ?上接第一版 以开创性的工作调整特区各种矛盾冲突。”李曼轻抚着当年的案卷感慨道。
“改革深入到哪里,开放扩大到哪里,经济发展到哪里,审判工作就适应到哪里。”深圳法院秉承这样的工作理念,着眼促进公正司法行动,增强司法公信力度,让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在特区这块新开垦的广阔田野上耕耘。
“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深圳法院从只有20多名干警的县级法院,发展成为下辖11个基层法院、3个法庭和22个派出法庭的中级法院,全市法院各类工作人员已达4000多人。1982年,深圳全市法院案件量仅641件,而在2019年,这一数字达到了59.9万件,法官人均结案量492件,深圳中院收结案总量连续三年位居全国中院第一。昔日的“竹棚礼堂”,早已被信息化、现代化的办公大楼替代,临时简陋的审判庭也已全部变成标准配置的科技法庭。40年的改革浪潮席卷而过,在深圳法院身上留下了深深的印记。
红杏枝头春意闹
队伍是法院工作中最具决定性的组成部分,是实现公正司法的重要保障。深圳法院就有一支这样的队伍,不驰于空想,不骛于虚声,他们把芬芳青春奉献给最爱的法治事业,在特区发展的宏伟蓝图上,踏下一个又一个坚实的脚步。1993年《特区法官》上映,这部以当时6个典型案件为拍摄原型的电视系列剧,在当时引起了不小的关注和讨论。该剧生动地反映了特区法院的实践生活,记录了特区法官在审判领域辛勤耕耘的劳动成果,展现了特区法官们勇于探索、勇于创新的胆识和气魄。
进入21世纪,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深圳外来务工人员日渐增多,劳资矛盾也日益突出,劳动争议案件逐年上升,年均达到万件以上,成为制约经济发展、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2005年4月,深圳中院在全国率先设立劳动争议审判庭(民六庭),专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并实行“三优先一救助”的审理原则,简化审判程序,加大对困难农民工救助力度。2006年,创新推出的劳动争议人民调解新机制,再一次突破劳动争议纠纷先仲裁、后司法的解决路径,将资源雄厚的人民调解力量引入劳动纠纷中来。2008年11月16日,在全国优秀农民工表彰大会上,深圳中院劳动争议审判庭以其扎实的工作、过硬的成绩,荣膺全国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成为全国法院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集体。
薪火相传,生生不息。“公正、求实、创新、奉献”的深圳法院精神通过身体力行的传承,深深烙印在每一个深圳法院人身上。
近年来,深圳法院更是从实际出发,以人为本,深化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制定《深圳法院人才队伍建设五年规划》和《青年人才培养办法》,建立审判专业人才梯队和青年后备人才库,10名法官获评全国、全省审判业务专家。加强“学习型、研究型”法院建设,定期开展理论素能、涉外商事裁判思维、庭审驾驭能力等多层次业务培训,建成深圳法院文化交流中心,与深圳图书馆合作共建法律分馆,《求法》和《法治宝安》杂志入选全国法院“百强期刊”。完成省部级以上重点调研课题33项,获全国、全省法院优秀调研成果奖31项,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一等奖2项,深圳十大优秀法学成果奖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