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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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东川再就业特区金融业可持续发展的建议

1958年,东川因矿设为地级市;1998年,东川也成为全国第一个因矿产资源枯竭、经济发展停滞、城市丧失持续发展能力而撤销的地级市,并设为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2004年4月13日,云南省委、省政府批准设立云南省东川再就业特区,属于云南省八个省级特色园区之一,总规划面积10.92平方千米,并在特区实行优于国家西部大开发、省招商引资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等方面的政策,同时在税收、劳动就业、土地审批、产业扶持等方面给予特殊优惠。

一、东川再就业特区优惠政策简介

(一)谁能够享受优惠政策

根据《东川再就业特区优惠政策实施办法》规定,享受再就业特区优惠政策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再就业特区注册经营的新办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原有老企业新投资扩大生产规模形成的增量部分参照执行)。

2.符合再就业特区产业发展方向,在再就业特区内从事除矿产资源开发及采选勘探、建筑安装业以外的投资项目。

3.在优惠期内招用东川区失业人员达职工总数30%以上。

优惠政策实施年限2004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2009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进入税收减半奖补时期)。

(二)有什么样的优惠政策

税收优惠政策:凡属于中央的税收收入,争取国务院批准减免 (前5年全免,后5年减半征收),国务院批准前,税务部门依法征收后,由东川区财政部门安排专项资金补助给纳税人(前5年全额补助,后5年减半补助),所需资金由省和昆明市两级财政按各50%的比例共担;除少数矿产资源开发企业外,凡属于地方的税收收入,税务部门依法征收后,由东川区财政部门安排专项资金补助给纳税人(前5年全额补助,后5年减半补助)。

劳动就业优惠政策:对注册经营地在东川的企业,招用东川区内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下岗失业人员,按照实际培训合格并实现就业人数、实际用工人数和用工年限等条件给予五项补贴:技能培训补助、社会保险补贴、岗位工资补贴、职业介绍补助、劳动保障事务代理补贴。

土地优惠政策:再就业特区建设需要的土地,以盘活存量土地和现有的建设用地为主;特区建设需要的新增农用地转用指标,纳入昆明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统筹安排,若昆明市农用地计划指标不足,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按项目予以追加;再就业特区的建设用地审批纳入城市建设统一管理,省、市国土资源部门在用地指标、用地审批方面给予优先安排,并由专人负责落实,免收征地管理费;再就业特区内土地出让金等国有土地收益,按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定向用于特区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再就业特区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除30%上缴中央财政外,其余定向用于东川区的土地开发整理和复垦项目。

工商管理优惠政策:对进入再就业特区的新办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工商企业登记费(含工本费)、个体工商户登记费(含工本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

二、东川再就业特色产业园建设情况

再就业工业园区建设以来,基础设施累计完成投资万元。道路工程完成投资6250万元,其中四方地工业园区道路工程建成13.2千米,油路面铺设工程完成11千米,完成投资4270万元;建成碧谷工业园区1.6千米入园主干道道路工程,完成投资1980万元。供水工程完成投资1114万元,建成四方地工业园区11.2千米供水干管、9.6千米配水管网,日净化水1万立方米水厂一座及蓄水池六座。排污工程完成投资2530万元,建成四方地工业园区排污主管7千米、排污支管7.6千米、雨水管千米及排水明沟2千米。电力工程完成投资4450万元,建成35千伏过渡变电站及110千伏变电站。绿化工程完成投资575万元,建成园区30亩公共绿化广场一座、栽植园区行道树6.2千米。完成四方地工业弃渣渣场工程征地及村民搬迁等前期工作投资达1000万元。通讯工程完成投资53万元,建成四方地工业园区南北片区住通讯光缆。

入驻工业园区的企业66户(含四方地及碧谷工业园区),主要包括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稀有稀土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医药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等行业。截止2010年9月30日,园区纳入统计的规模以上企业45户。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预计完成55亿元,同比增长63.0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预计完成8.6亿元,同比增长70.97%;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收入54亿元,同比增长167.72%;规模以上工业利税总额2.5亿元,同比增长296.82%;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0.5亿元,同比增长66.67%;基础设施投资完成0.152亿元;亿元以上工业项目开工个数2个,完成目标任务100%。